2009年7月16日星期四

中国汉奸是怎样成了澳洲民族英雄的


网上博文,并不代表澳洲新闻小屋观点

2009年7月16日 凤凰网 作者:司马平邦 著名时评人

胡士泰,为中国人在异国他乡创下了一个伟大的纪录:

他是有史一来第一个被澳洲人称为民族英雄的华人――他的澳洲支持者们称赞他是“贸易英雄”,这起码填补了澳洲历史上没有华人英雄的空白。

你们中国人为什么不为有这样受到澳洲英雄而骄傲呢?

7月初,作为澳洲力拓集团的中国主管胡士泰被上海的中国国家安全机构拘捕,一时之间,身涉了铁矿石价格战、中铝收购力拓事件等多起国际级经济纠纷的胡士泰成为中国和澳洲媒体和大众共同的焦点。

在中国一方,胡士泰被称为“汉奸”,而在澳洲一方,他则被许多媒体称为“英雄”,甚至有媒体要求澳政府“营救”胡士泰――我想,这事若在100多年前,在中国羸弱不堪的清朝末年,澳洲或许还会做出向中国派出巨大舰队“营救”胡士泰的决定的可能吧,人类历史上有多少次战争不就是因这样的小人物发生的?

但,至少现在,澳大利亚还不敢,因为它打不过中国。

澳洲总理陆克文7月10日拒绝了反对派领导人特恩布尔(Malcolm Turnbull)要他打电话给中国领导人要求释放胡士泰的要求,而特恩布尔11日再次在议会炮轰陆克文,他说:“胡士泰是我们的澳洲同胞,而他在中国劫被剥夺了基本的人权,作为澳洲总理,陆克文应该立即向中国提出交涉。”

胡士泰,1963年出生于中国天津,但他和许多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员工一样有一个半中半洋或不中不洋的英文名字,Stern Hu,毕业于中国最有名的北京大学(这样的国际主义战士层出不穷真是北京大学的骄傲),曾在中信集团工作,1990年代初进入了一家澳洲公司在北京设立的代表处,做咨询和贸易,1997年在他34岁时成为澳洲公民,后成为力拓集团的中国区代理人。

7月5日,胡士泰和他的另3位中国人同事刘才魁、王勇、葛民强――他们是力拓集团中国铁矿石业务部门的最核心团队,被称为“最得力的四大干将”――被上海市国安局以涉及窃取国家机密逮捕。

现在,澳洲政府在其国内舆论压力下对中方态度趋硬,其总理陆克文保证,尽力“协助”在中国被逮捕的力拓公司主管胡士泰。之前,在已表态的澳洲政府内阁成员中,只有总理陆克文称勿将此案政治化,而外交部长斯蒂芬·史密斯、贸易部长西蒙·克林、金融部长林赛·坦纳、金融服务部长克里斯·鲍文、财政部长韦恩·斯万等均利用自己的权力不同程度地向中方施压。

另一方面,连续6年的中国钢铁企业与世界三大铁矿石谈判更因此搁浅,让全行业已到难以承受失败之痛的边缘,中国钢铁行业不得不为不断高企的铁矿石价格买单,而据业内专家初步估算,自2003年以来,6年间中国钢企仅因价格上涨就多支出约7000多亿元,相当于同期中国钢铁企业利润总和的2倍多――这正是促使中国官方下决心重手以非常手段打击参与此间的澳大利亚公司及中国公司的相关人士的主要原因,但其实至少到目前为止,因此案被拘的如力拓集团、中钢协、宝钢、首钢、本钢、莱钢及其它中国钢铁企业的人员,都是中国人,而所有这些中国人中,只有胡士泰(Stern Hu)拥有澳洲国籍。

暂时,我们先抛开中国政府将如何处置涉案的所有人员不讲。

胡士泰及其他涉及本案的中国人,或者可以成为一种标本,即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前提下,即厘清个人身份认同以及国家利益认同的一种标本,而从去年以来连续爆发的关于普世价值、民族主义的争论也可以从中找到某种例证,或者得出某些结论:

其一,胡士泰案证明,所谓被中国爱国人士痛恨的“经济汉奸”确实存在,即当代中国社会,“汉奸”这两个字仍然有实孙意义――但在旧的语言体系里,汉奸不只是为侵略者工作的中国人,而且个个是道德败坏形象委琐的坏蛋,但在许多与胡士泰接触过的人的印象里,胡士泰是一个“不错”的人,据上海的《第一财经日报》:

胡士泰是一个比较容易相处的人,做事情说话都比较周到、客气和得体,而且善于倾听,是个“典型的职业经理人”,即使是比较强硬的话题,他也表现得比较谦和,而不会像传统经商的人那样咄咄逼人。因此,与他打交道给人的感觉是“既不是跟你特别近,也不是特别远”。

就是这样的人,曾经当了34年中国人,而只当了12年澳洲人的“华人”,涉及让中国的国家利益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所以说,汉奸不一定是表面上的坏人,那些道貌岸然的人可能更汉奸。

汉奸,是一种国家利益为价值观下的人格定义。

其二,澳洲的政府及媒体人士以关心胡士泰的基本人权的名义叫嚣着“营救”之,但同时,其实涉及引案的绝不只是胡士泰一人,在力拓中国公司就还有刘才魁、王勇、葛民强等3位胡士泰的同事一同被抓,另外,亦有首钢负责铁矿石进出口的经理人谭以新以及中国其它钢铁业人士多人被抓,为什么澳方偏偏只关心胡士泰的人权?难道其他的人就没有基本人权了吗?

恐怕,澳方真正关心的也不是什么胡士泰的人权,而是胡士泰的澳洲国籍,即并不是胡士泰这个人被抓让那么多澳洲人不能接受,而是“澳大利亚”这个词被中国抓让澳方不能接受。

或者,在一部分关心胡士泰基本人权并主张“营救”之的澳洲人心目中,除胡士泰以外的那些涉案中国人,你们的被抓是活该,他们就是卖国贼即中国人说的那种汉奸,但胡士泰是我们澳洲的人,他损害中国利益才成为澳洲的“贸易英雄”。

其三,胡士泰以及他的其他3位中国人同事,刘才魁、王勇、葛民强,通过向中国某些钢铁业人士行贿刺探中国钢铁业核心秘密以帮助铁矿石巨头在谈判桌上打败中国人,其实包括那些被胡士泰等人行贿的中国人士在内,他们所犯下的罪责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一件经济间谍案的不同两方,但为什么一方被澳洲政府和媒体称为英雄,而另一的命运根本不在澳洲政府和媒体以及大众关心的范围之内,他们死不死活不活与澳洲人无关,甚至有人还会以为,你们这些拿了澳洲公司黑金的中国人,就罪该万死。

所以说,澳方对涉案的其他人员的不同态度充分证明了“国家”在现在的世界还是一个终极的不可逾越可以压倒一切的价值观,澳洲方一方面祭出基本人权这样的正义幌子来“营救”胡士泰,别一方面对其他经济汉奸的基本人权并不关心,证明他们其实只是在关心“国权”而不是什么“人权”,证明在澳洲人的心目中“国权”也一样高于“人权”,试想如果胡士泰不是一个澳洲籍的中国人,澳大利亚方还会这样理直气壮地向中国要人吗?

他们为什么不更加同情如刘才魁、王勇、葛民强、谭以新这些为了澳洲的利益而放弃了作为一个中国的起码国家观念的那些中国人的基本人权――若按所谓人权至上或者普世价值的理论,这些为澳洲公司效力的中国籍中国人应比澳洲籍的中国人胡士泰更有人权精神和普世价值的典范――他们为了澳洲的利益不惜以犯罪方式触犯中国的国家利益,这对澳洲、对西方、对那些高叫着普世价值的人,是多么大的一种效忠和支持,为什么他们没有得到任何同情呢?

国家利益、主权仍然是这个世界的终极价值观,是不可逾越的衡量标准――胡士泰案最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其四,有人在此案事发后说,在日本就不会有刘才魁、王勇、葛民强以及胡士泰,以此强调日本人比中国人有骨气,但这样的骨气哪里来的呢?

难道胡士泰、刘才魁、王勇、葛民强、谭以新等涉案中国人真的只是为了“利益”两个字――这里的“利益”是具像的物质的和钞票的――而走上不惜损害祖国触犯中国法律这一步上的吗?

我认为,不尽然。

这次明为中国与澳洲之间的经济纠纷事件实为中国人对中国人、国家对汉奸的斗争,其起因表面上是因为某些人为了满足个人利益所致,其实是,在中国 “国家利益”这4个字汉字已经萎缩得不能再萎缩的现况所致,“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在胡士泰、刘才魁、王勇、葛民强、谭以新等人心目中早就变成“国家利益低于个人利益”――在被上海国家安全局拘捕之前,我相信所有的涉案人在中国人眼中都是被羡慕的对像,衣冠楚楚,操流利的外语,出入上流聚会,收入颇丰(胡士泰之前的年薪是10万美元),这些人的被抓是不是可以寓示,在中国,所谓精英人士阶层,“国家利益低于个人利益”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存在,他们甚至代表了这个阶层的腐败、腐朽和反动,用以前最流行的一句话,他们应被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而永世不得翻身。

换一句“最乌有之乡”的话:中国现在的悲剧,或全在于当年被打翻在地的这些精英人士的翻身作主,毛泽东有多么英明,由是可知。

其五,胡士泰案细节纠缠再多也会过去,涉案金融再大也会过去,但它能给中国的政府、中国的执政党、中国的精英人士、中国的普通百姓留下什么样的反思呢?

为什么一宗铁矿石谈判,居然有那么多中国人成为国外资本侵略者的帮凶,即经济汉奸?中国还有多少这样的经济汉奸存在?

国家利益,被忽视太久,“国家”这两个字在某些中国人看来就是一堆臭狗屎,任何什么人权、普世价值、民主的理由都可以对拿出来任意损害和玷污国家利益,而那些强烈维护国家利益的人民又任由被险恶地称为民族主义,却无见任何中国官方出来维护,还可能受到打压,在这样的境况下,出1000万个胡士泰、刘才魁、王勇、葛民强、谭以新都不足为奇。

第六,现在,胡士泰案即使中国和澳洲两国政府不想把它上升为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跨国经济纠纷都不可能,两国民间因为“国家利益”而产生的巨大分歧将考验遭受7000亿损失的中国政府,是快刀斩乱地坚持重手,坚决把那些损害中国利益的汉奸或者别国的民族英雄们一网打尽斩草除根,还是面面乎乎推推就就地尴尬顶着国外的所谓“压力”寻找“两全其美”的太平良方?

是想让胡士泰这样的中国汉奸兼澳大利亚民族英雄成千上万,还是把他们销毁在萌芽状态,孰重孰轻,长痛短痛,所谓人在做天在看,这个“天”就是亿万个因此案而利益真正蒙受损失的中国百姓。

澳洲福利与税制效果比美欧等发达国家更显著


据2009年7月10日《悉尼晨锋报》报道,一份最新分析报告指出,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澳洲的“中产阶级福利”更少,而且税收和社会福利制度在扫除不平等方面也算是卓有成效的。

新南威尔士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白福特(Peter Whiteford)将澳洲和OECD经合组织其他成员国的税收和社会福利制度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显示,澳洲在缩减收入差距上的成效和丹麦及瑞典不相上下。

在社会安全福利方面,澳洲的开支小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但因为社会福利有着目标群体明确、以收入为基准的特点,而且穷人纳税率一般也很低,所以意味着澳洲的收入转移制度比其他经合组织国家更有效。

尽管公平薪酬委员会近期冻结了今年的最低工资水平,但澳洲的最低工资与其他成员国相比仍相对较高,而且因为大量家庭福利政策的存在,澳洲工薪家庭中的贫困率较低。

目标明确的福利制度意味着全澳最贫穷的20%的人口享受到了42%的社会福利,而美国同比例的人群仅享受到了25%的福利,与其他经济富庶国相比,澳洲政府福利政策更倾向于“劫富济贫”。

白福特指出:“澳洲每花在社会福利上一澳币,就能比美国、丹麦或挪威多缩减50%的收入差距,其效果甚至是法国的三倍。”

澳洲的社会不平等性主要存在于土著民和非土著人之间,尽管一个可靠的社会福利制度很有必要,但最佳的解决方法是从源头做起,预防社会不公平的出现。

另据一项新调查显示,澳洲人关于是否增加失业救济金持不同意见。单身澳人目前享有每周227元的补助,夫妇每周享有205元的补助,显然,低收入者更倾向于提高补助金。但是,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人却不这么认为。

四成澳洲人储蓄不足若失业仅可维持一月


A survey has found that four out of ten Australians have no more than a month's worth of living expenses in savings.

据2009年7月15日《Herald Sun》报道,追债公司Dun and Bradstreet一项最新的消费者信贷调查发现,许多澳洲人并没有为可能出现的财政困难做好准备,近四成的澳洲人在失去工作以后,将无法依靠自己的储蓄生存超过一个月的时间。38%的人表示,他们将必须使用信用卡来支付家庭账单和其他必要的开支。

该追债公司主管Christine Christian表示,大部分面对财政困难的家庭年收入在30,000澳元至60,000澳元,年龄介于18至49岁。不少使用了政府首次置业补贴购房的人也正感到一定压力。目前由于利率极低,他们尚能处理按揭还款,但如果他们一旦失去工作,形势就会变得非常严峻。因为许多年轻人没有太多流动资产,他们要么把钱投入退休公积金,要么投入偿还房贷,但是在发生财政困难时又无法从上述两者中提取现金。不少年轻人在家庭大树庇荫下“乘凉”,可以缓解缺乏现金之困。

澳洲有大约三分之一的18岁至34岁年轻人仍住在父母家中,另外三分之一如果真的遇到钱财上的困难,可以搬回父母家去住。

Christine Christian建议人们应考虑准备一项应急预算,改变保险付款,这样他们可以更经常,但更小额地付款,并更注意他们的帐单。

胡士泰涉两宗罪 或被判重刑附加驱逐出境


澳籍华人胡士泰

据2009年7月16日中国经济网报道,中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宣东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胡士泰涉嫌触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胡士泰两重罪?

在上海国安局及外交部先后确认胡士泰“刺探窃取中国国家机密,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后,坊间关于胡士泰的“间谍身份”一直争议不断。

“胡士泰不是一般的商业犯罪。”宣东律师明确表示,胡士泰窃取铁矿石谈判价格底线的行为有两个特点,一是涉及国家利益,二是有国际背景,这两点都明显有别于普通商业犯罪。

综合各媒体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胡士泰等人不仅掌握了众多钢铁企业的采购计划、原料库存、生产安排、销售情况等详细数据,甚至通过各种手段收买包括铁矿石价格谈判底线在内的机密。

“铁矿石谈判‘底线’是否属于国家机密,目前的法律条文无法明确界定。”有法律界资深人士表示,但从外交部及国家安全部门的反应来看,这一“底线”已经被认定为国家机密。

“中钢协是代表国家在和力拓谈判,而谈判的结果不仅将影响整个钢铁行业的利益,围绕钢铁行业的汽车、家电业都将受其影响。”有不愿透露姓名的钢铁专家告诉记者,窃取了中钢协价格谈判的底线,相当于窃取了国家跟钢铁有关的所有行业的部分经济运行机密,直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走势。

有钢企人士表示,胡士泰“应该是既有商业犯罪,又窃取了国家机密。”

判刑附加驱逐出境?

宣东律师对记者明确表示,这种涉及重大经济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案件,国家应该严肃处理。

据介绍,胡士泰案目前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随后才将进入后期的审查、起诉阶段。“要求不判或轻判的可能性不大。”宣东律师表示,胡士泰虽然是澳大利亚籍人士,但我国法律实行属地原则,胡的判决将按照我国刑法的构成要件定罪量刑。

有熟悉国际法的专家告诉记者,我国法律对于外籍人士有驱逐出境的特殊规定,驱逐出境可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全国人大对此的解释是:某外国人在我国犯间谍罪,可以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也可以不附加驱逐出境。对于判处主刑,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一般应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驱逐出境。

财长斯旺:中国经济发展对澳具有重要意义


据2009年7月16日新华网报道,澳大利亚财长怀恩·斯旺14日在这里举行的一个研讨会上说,中国经济发展对澳大利亚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斯旺当天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举行的“中国前沿2009”经济研讨会上致辞时说,中国和澳大利亚有着良好而稳定的经贸合作基础,两国经济合作前景喜人。澳大利亚希望两国构建一种符合两国利益、经济互补型的关系,这必将为两国带来健康有益的双赢局面。中国能够确保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而澳大利亚则能够保证获得矿产资源的出口市场。

斯旺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澳大利亚和中国政府都实施了积极有效的经济刺激措施。目前已经能够看到这些措施发挥的效果,澳中两国无论是当前经济形势还是未来经济发展前景都令人鼓舞。

此次研讨会的主题是“中国在全球经济危机面前的新定位”。来自澳大利亚、中国和美国的数十名学者和专家围绕国际金融危机、中国经济发展、地缘政治、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马善被人骑” 人善不易成经理

据2009年7月15日《The Age》报道,中国有句古话叫“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澳洲国立大学一份最新的调查报告发现,一个人的个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是否能够成为管理人才。那些富有同情心,为人和善,具有合作精神的人比较不太可能成为老板。在某种程度上,这一点男女之间并无差别。

该报告的华裔作者之一陈女士(Michelle Tan)表示,不太和善的人反而更容易成为经理。报告发现一个人的性格和所从事的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

女性比男性在性格上更为外向一些,比较容易接受他人观点,情感上更加稳定和具有责任心。男性则比较注重经验。越认同经验的男性更容易获得管理职位。越是容易接受他人观点的男性越不容易成为经理或者营商专才,这一点女性也相似。不过,女性在进入较高级别的管理层之后,那种外向的性格特质才比较被赏识。

2646名留澳学生学业违规被拘多来自中国


THIRTY-SIX overseas students, some as young as 18, are being held in immigration detention for breaching study visa conditions.Some 2646 overseas students have been detained since January 2001.Most of the student visa holders being held are from China, but others come from India and Pakistan - countries already sensitive about the treatment of their student nationals in Australia.

据2009年7月15日《澳洲人报》报道,再有36名留澳海外学生,因违反澳洲学生签证条件被关押在澳洲移民拘留中心,其中一些人甚至年仅18岁。这些“违反学生签证条件的行为”包括“没有通过考试”和“出勤率低”,不过,澳洲移民局坚称没有学生是单单因为不符合这些课程要求而被羁押的 。

在被拘留的学生中,有19名年龄介于18~21岁,平均拘留期为81天。官方的数据显示,自2001年1月以来,共有2,646名海外留学生被拘留过。大多数被关押的学生签证持有人来自中国,但也有来自印度和巴基斯坦。这些国家对他们的学生在澳洲受到的待遇早已非常敏感。

但澳洲移民局表示,目前被拘留的学生签证持有人对澳洲社会已构成“不可接受的危险”,或已“多次违反签证条件”。

学生签证可被取消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未能满足课程要求,如“没有通过考试”和“没有去上课”。

移民局发言人说,大多数的被拘留者已逾期居留。没有人是因为仅仅违反了出勤要求或不符合通过最少课程要求而被拘留的,尽管这些可能是不符合签证条件的因素。

有些逾期居留是故意或无意的,而有些年轻人头脑中法律意识不强,并且他们往往没有高水平的监护人或父母的支持。

澳洲企业利用法律漏洞 留学生为居留成"经济奴"


Indian students in their Sydney digs.Thousands of overseas students are being made to work for nothing — or even pay to work — by businesses exploiting loopholes in immigration and education laws in what experts describe as a system of economic slavery.

据 2009年7月16日中国新闻网报道,据《澳洲日报》报道,近年来澳大利亚一些企业利用移民和教育法的漏洞,迫使许多需要获得居留权的留学生免费为其工作,有的甚至还向学生收钱,使得这些留学生沦为“经济奴”。

据悉,这种“免费劳动力”出现于2005年,当时,职业学生按规定需有900小时的工作经验,但没有任何规定要求他们必须获得相应报酬。

由于完成这些课程成为获得澳洲永久居住权的捷径,自那之后,旅澳学习职业培训的留学生从约6.5万人一跃增加到去年的17.3万人,这几乎是所有在澳留学外国学生人数的一半,而许多留学生目前仍受制于这一制度。

伊朗客机坠毁机上168人全部遇难 机上没有华人


据伊朗国家电视台15日报道,伊朗一架客机当天在该国西北部城市加兹温附近坠毁,机上153名乘客和15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这架坠毁的图-154客机隶属于里海航空公司。客机于当地时间11时33分(北京时间15时03分)从伊首都德黑兰的霍梅尼国际机场起飞,准备飞往亚美尼亚首都埃里温,但在起飞后16分钟坠毁。

据悉,一支由两名教练和8名队员组成的伊朗少年柔道队也搭乘了这架客机。

霍梅尼国际机场的工作人员已经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坠毁的客机上没有中国乘客。